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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

  • 作者: 剑之舞
  • 来源: 古榕树下
  • 发表于2007-05-10
  • 阅读1471
  • 在河南嵩县九店乡做生意的丁天宇,在生默默无闻.死后却名传寰宇了.

    他应该不会想到,进派出所几个小时,就那么和他的家人阴阳两隔.

    在 经常被标榜的一个法制社会里,这是一个绝大的讽刺吧?


    这传达了一个什么信息呢?就是让我感到莫名的恐惧.在这样一个生命如此没有保障的国度,我们不禁要问-下一个是谁?摸摸自己的脑袋,寒上心头.

    是谁给了公安以如此大的权力,让他们可以为所欲为,视生命如草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上说,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他的家人也是人民中若干份子吧,那他们为什么没有保护自己家人的生命安全甚至是一具尸体的拥有权?

    不明不白的死了,现在还要被这样暴力抢尸,这些人民用自己的血汗养活的警察,他们的行为难道不是对于人民的反动吗?他们违宪了,有谁来追究他们的责任吗?

    出动一百多公安和武装警察,他们的行为有多少合法性?出动三十多辆车子,还有人员费用,这都是人民的纳税钱,人民的血汗被用来对人民自己施以不合法的暴力,人民愿意吗?人民只能如此的软弱任宰割任欺凌任压迫,这究竟是什么世道?

    这些去抢尸的警察,你们忏悔吧!你们也是人民的儿女,你们并不是所有的亲人都是专政权力的拥有者,你不能保证你永远是警察,就算你当了几十年警察,你还要退休吧?总还要回归为一个平民吧?那些当武警的,你们尽了当兵的义务,还是要去做老百姓吧?固然你们只是命令的执行者,你们无权改变命令的被实施,但是面对这样的现实,而且事情毕竟是你们做的,我只 想对你们说一声------忏悔吧

    人民应当拥有免于恐惧的权利!!!!

    建设和谐社会,却总是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愤怒!!!!!!!!

    人民应当拥有免于恐惧的权利!!!!

    建设和谐社会,却总是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愤怒!!!!!!!!

      本文标题: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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