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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调研报告(精选4篇)

时间:2025-07-30 20:48:01

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整理的集团调研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集团调研报告 篇1

如何进行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是目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难题。我们公司是一个改制不彻底的企业,人员的身份没有置换,由于管理不畅,因而阻碍了企业的发展。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公司决定从今年起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工资改革。职工收入的组成(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效益工资+加班工资)。

一、为什么要进行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第一,从工资的形成来看,分配行为不合理。我公司是从国营企业转换过来的,目前的工资结构虽然通过几年的变通,但是还没有完全脱离传统的计划工资,在人与工种,工种与工资的定位还没有真正地与市场接轨。体现在工资形式过于单调,内部分配平均主义仍然严重,在企业内部分配结构中,没有按不同类型、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确定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不同职业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并没有按改革目标所希望的那样真正拉大。知识、技术、人才的价值还没有得到完全承认,企业内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脑力劳动和付力劳动的报酬区别在结构工资中虽有反映,但反映这种差别的岗位工资只占很小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变动搞普调,使平均主义分配趋于制度化,奖金津贴搞平均,人人有份,使收入分配与劳动严重脱节。

第二、引入劳动力市场机制,企业工资市场化。所谓工资市场化,就是工资以市场为基础而形成。这是与传统的计划工资相对应的一种工资制度。市场经济的发展决定了企业工资分配必须适应将来社会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必须与市场工资水平接轨,计划经济模式下那种企业自我封闭式的工资分配形态将不能再存在。所以应尽快在思维方式和分配办法上实现转轨,引入劳动力市场机制,市场决定工资。我公司是由几个单位合并而成的,现在企业的人员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出现了老人不得走,新人不能进的现象,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得到的多少主要由职工在企业的工龄、身体健康状况而定,这使得那些素质低、身体差、年岁高的职工一般不愿意离开企业,而素质较高的年轻人因在一定的时间内与这些福利性收入无缘或得到很少,出现人才不肯来和留不住的现象,这就使企业职工形成冗员甚多与结构性短缺并存的局面。由于改革没有到位,人员的身份没有置换,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苦乐不均现象。

所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一直是焦点问题。搞好改制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不仅是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手段,而且也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工资分配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现在企业分配制度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充分暴露出来。现代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二、如何进行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

第一,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企业在拥有充分的内部分配自主权基础上,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并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倡推行各种形式的岗位工资制,即岗位等级工资制。在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定员定额和岗位测评(如实行岗位等级工资的,还需确定每类岗位内部各等级的工资系数),做到以岗定薪。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提高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的工资水平。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必须引入市场劳动力价格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企业对那些市场上对某种人才的需求量大大超过合适人才来源的,就确定高于市场劳动力价格的工资;而那些市场上对某种岗位人员需求少于合适人才来源的,就确定相对低于市场劳动力价格的工资;对那些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人才,就确定大大高于市场劳动力价格的“保护工资”。这样,使企业职工收入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相同层次的职工收入水平相适应。岗位工资标准的确定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企业内部实行竞争上岗,人员能上能下,岗变薪变。无论哪一种形式,都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真正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从而,充分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留住关键人才,为企业发展增添活力。

第二,实行保留工资。在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工资改革中。为照顾老职工,我们实行老职工老办法,新职工新办法。公司将每个人原来的技能工资加原来的岗位工资再减去现在的新岗位工资后超过部分的工资都实行永久性保留。对新进职工就按照新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第三,企业实行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是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它是用来体现企业职工逐年积累的劳动贡献的一种工资形式。它有助于鼓励职工长期在本企业工作并多做贡献,同时,又可以适当调节新老职工的工资关系。一般来说,增加年功工资,主要决定于职工工龄的增长,同时还应决定于职工的实际劳动贡献大小和企业经济效益好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工资单元的作用。我公司目前实行一年工龄十元钱一个月的标准,占全部工资总额的3%。工龄工资不参与绩效考核。

第四,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奖金)是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实际完成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效益工资发挥着激励职工努力实干,多做贡献的作用。效益工资没有固定的工资标准,它一般采取奖金或计件工资的形式,全额浮动,对职工个人上不封顶、下保底的形式。

第五,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为了补和保障职工在完成生产任务中亨有的休息休假权利,保证职工加班加点应得的工资报酬。

集团调研报告 篇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成立于1994年12月,为属全资国有企业,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集团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核心业务为保证担保、融资担保、创业投资。

高新投是国内率先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自国家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以来,高新投全面推进工程领域的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及财产保全担保等保证担保业务品种。集团旗下投资成立了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的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在北京、成都、广州、杭州、天津、长沙、西安设有7家分公司;在重庆、昆明、上海、南京、武汉、长春、合肥、太原、厦门等地建有25个办事处。高新投与国家级建设施工企业及各省、市的大型施工企业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构建了辐射全国的市场网络,服务客户遍及全国各地。近年来,高新投工程担保业务收入按年均50%以上的增长率飞速发展,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工程保证担保机构。

在投融资服务方面,高新投成立20年来,始终坚持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宗旨,建成了遍布各行政区的融资服务网络。高新投通过管理文化创新、经营模式创新和业务手段创新,在培育和扶持小微型科技企业成长的同时,与被服务企业共同发展。高新投支持的华为、比亚迪、大族激光等一批高科技企业已经成为国内乃至国际知名企业;扶持的68家境内外上市企业被称作资本市场的“高新投系”;高新投结合融资担保业务,通过创业投资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成功开创了投保联动支持小微科技企业发展的服务模式,打造了从“企业初创期到ipo”完整的融资服务链条,被誉为“创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没有围墙的科技园”。

高新投连续六年获得行业的aaa信用评级,是全国同行业最具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的机构之一。秉承“求真、务实、勤勉、尽责、创新、幸福”的企业精神;不断深化、丰富和发展高新投企业文化体系的内涵;以企业文化塑造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励精图治、奋发进取,把高新投建成国内领先集“保证担保、金融服务、创业投资”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二)组织架构

(三)经营业绩

20xx年底公司总资产28亿元,净资产18亿元,提取风险准备金4亿元。

20xx年公司实现收入2亿元,其中:融资担保余额50亿元,实现收入7000多万元;保证担保余额156亿元,实现收入1亿多元。

20xx年—20xx年,公司总资产增长4倍,净利润增长10倍。

(四)员工结构

公司现有173名员工,硕博以上学历的`占90%,理工科和经济金融类复合专业背景的占66%;具有5年以上担保操作经验的员工占职工总人数的70%以上,素质之高,行业中少有。

二、公司的业务及特点

(一)业务分类及特点

1、业务分类

(1)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从事高科技企业的早期投资。

(2)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元,严格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运作;

(3)保证担保(工程、履约、诉讼担保)

保证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元,从事工程担保业务,通过6个分公司和14个办事处,业务已向全国范围扩展;

2、特点

(1)政府大力支持,给予了大量优惠政策和基金扶持。

(2)创业投资与融资担保两家子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可以规避政策限制,又能提高员工利用效率。

(3)融资担保与创业投资业务集中在深圳本地,保证担保业务在全国开展。

(二)创业投资业务及特点

1、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业务,目前与融资担保业务相结合开展,即'投保联动',对中小科技企业进行融资担保的同时,选择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早期创业投资,包括期权与股权投资。

投保联动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

1994年—20xx年,早期无意识的被动投资阶段,在风险不能完全覆盖收益的情况下,以结合担保的股权、期权为主要方式对被担保企业进行投资。

(2)第二阶段

20xx年—20xx年,由于前10年公司对早期科技企业的代偿基本与收入持平,公司放慢了对早期企业担保的节奏,创投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3)第三阶段

20xx年下半,公司开始转型,从主要依靠政府支持到走市场化道路为主,重新认识到需要通过投资的收益获得长远的发展动力,再次启动创投业务,以直接投资为主,投资规模在300-500万之间,所占股本比例约3-5%。

2、投保联动的特点

(1)早期项目

基本为早期项目,按创投的分类很多还属于天使投资。

(2)投资金额小,项目多

从97年开始公司股权直接投资37家企业,初始的投资额1.07亿元,平均每家仅289万元。

(3)pe倍数低

以企业的净资产或者净资产的很少倍数进行投资。

集团调研报告 篇3

一、国药集团医药物流简介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是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药物流公司在上海、北京、广州、天津、沈阳、武汉等地都建有现代物流中心与配送中心体系。各大区域物流中心共拥有近10万平米的库房,运输车辆300多辆,其中冷藏车30辆,20xx年货运价值量超过500个亿。20xx年,国药物流网络覆盖除西藏以外的全部省市,自有物流服务已覆盖全国30多个一级城市,100多个

二、三级城市,20xx多家商业公司,1万多家医院,10万多家药店及诊所,是中国网络覆盖最全的医药物流企业。同时国药物流还是国家一级抢险、救灾、军需、外援等药械商品的特种储备企业。

二、国药集团医药物流基本业务

(1)保税物流

国药物流的保税物流业务主要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展,通过上海对接全球医药供应链;立志打造国际医药平台,目前拥有7000平方米的保税物流中心,其中包括阴凉库和冷藏库各3700平方米、550平方米,可实现保税、完税药品的存储、打包、装配和运输业务。

(2)冷链物流

因为有些药品的储藏尤其专门的要求,所以国药物流专门开设冷链物流业务。通过药品入库用专业仪器进行温度检测、保证制冷机组24小时无间断运行、无间断温度监测、超过设定温度报警等四项措施来对冷冻仓库进行温度控制。以及在包装和运输过程中都实行温度控制,并对整个过程实施监测检验。

(3)药品多仓物流

国药物流共有上海物流中心、北京物流中心、天津物流中心、广州物流中心等近近十个物流中心为第三方客户提供药品多仓服务。

(4)器械物流

在严格的标准作业流程(SOP) 管理下, 国药物流以全国40多家大中型物流中心网络资源为依托,富有经验的团队, 遵循现代供应链管理的理念,以安全(Safety)、高效(Efficiency)、可视(Visibility)、可及(Accessibility)的专业物流能力,为医疗器械企业打造中立、开放的供应链管理增值服务平台, 并提供一整套综合解决方案。

(5)零售物流

目前,国药物流各物流机构为集团内企业国大药房提供全方位物流服务。主要服务包含药品仓储,配送线路设计及优化,订单集中处理,门店配送,贴签,扫码等。

(6)院内物流

国药物流为医院提供药品、耗材供应链整体设计;医院药库药房规划布局设计;定制开发设计医院物流管理信息系统(HWMS);医院院内物流作业运营管理,如药库托管、社会化门诊药房、院内配送等解决方案。

(7)临床试验物流

国药物流拥有国内最大的临床试验物流配送网络。利用国药物流全国网络, 我们可以为各种临床试验产品提供24-72小时内送抵临床实验中心的服务,这为冷链实验产品的全国物流要求提供了有力保证。全程温控技术(验证冷库,验证冷箱,验证冷车)的使用确保了对时间和温度敏感的冷链临床实验产品得以安全、准时、保质送达目的地,全面满足临床试验客户的需求。为医院提供的综合性临床实验物流解决方案。

三、“赛飞(SAVE)”服务及主要技术

“赛飞(SAVE)”服务构筑中国医药物流网。以国药控股的全国网络资源为依托,遵循现代供应链管理的理念,以安全(Safety)、可及(Accessibility)、可视(Visibility)、高效(Efficiency)的专业物流能力,为全球健康产业的优秀企业打造中立、开放的供应链管理增值服务平台。“赛飞”体现着国药物流向社会提供的“安全、可及、可视、高效”的供应链管理服务能力及其服务承诺。 “赛飞”系统以供应链管理云服务平台为核心,以WMS、TMS系统为支撑,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自动化设施设备为基础,打造国药物流不可复制的卓越竞争力!“赛飞”云服务平台,以创新手段,实现了供应链全局事件可视化管理、供应链上下游计划与执行协同,能够为上下游客户提供弹性可定制的供应链服务。

赛飞服务的实现包括以下物流技术的'运用

(1)GIS动态展示(GIS DYNAMIC DISPLAY)

数据是GIS得以发展的基础,如何管理数据是一个GIS产品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数据管理方面,iClient Flex针对不同的处理采用不同的管理机制。 数据存储是进行后续数据处理(主要包括添加、删除、更新、获取)的前提。iClient Flex采用两种数据存储机制:一种是数组,另

一种是哈希表。当用户添加数据时,系统内部会同时在数组、哈希表中存储数据。

(2)实时冷链(REAL-TIME COLD CHAIN)

数据是GIS得以发展的基础,如何管理数据是一个GIS产品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数据管理方面,iClient Flex针对不同的处理采用不同的管理机制。 数据存储是进行后续数据处理(主要包括添加、删除、更新、获取)的前提。iClient Flex采用两种数据存储机制:一种是数组,另一种是哈希表。当用户添加数据时,系统内部会同时在数组、哈希表中存储数据。 哈希表是一种根据关键码值直接访问记录的数据结构,具有查找方便、访问速度快等优点。

(3)KPI情况比较(KPI COMPARISON)

数据是GIS得以发展的基础,如何管理数据是一个GIS产品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数据管理方面,iClient Flex针对不同的处理采用不同的管理机制。 数据存储是进行后续数据处理(主要包括添加、删除、更新、获取)的前提。iClient Flex采用两种数据存储机制:一种是数组,另一种是哈希表。当用户添加数据时,系统内部会同时在数组、哈希表中存储数据。 哈希表是一种根据关键码值直接访问记录的数据结构,具有查找方便、访问速度快等优点。

(4)订单可视(ORDER DATA VISIBLE)

数据是GIS得以发展的基础,如何管理数据是一个GIS产品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数据管理方面,iClient Flex针对不同的处理采用不同的管理机制。 数据存储是进行后续数据处理(主要包括添加、删除、更新、获取)的前提。iClient Flex采用两种数据存储机制:一种是数组,另一种是哈希表。当用户添加数据时,系统内部会同时在数组、哈希表中存储数据。 哈希表是一种根据关键码值直接访问记录的数据结构,具有查找方便、访问速度快等优点。

(5)库存可视(INVENTORY VISIBILITY)

数据是GIS得以发展的基础,如何管理数据是一个GIS产品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数据管理方面,iClient Flex针对不同的处理采用不同的管理机制。 数据存储是进行后续数据处理(主要包括添加、删除、更新、获取)的前提。iClient Flex采用两种数据存储机制:一种是数组,另一种是哈希表。当用户添加数据时,系统内部会同时在数组、哈希表中存储数据。 哈希表是一种根据关键码值直接访问记录的数据结构,具有查找方便、访问速度快等优点。

(6)药品查询(DRUG SEARCH)

数据是GIS得以发展的基础,如何管理数据是一个GIS产品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

数据管理方面,iClient Flex针对不同的处理采用不同的管理机制。 数据存储是进行后续数据处理(主要包括添加、删除、更新、获取)的前提。iClient Flex采用两种数据存储机制:一种是数组,另一种是哈希表。当用户添加数据时,系统内部会同时在数组、哈希表中存储数据。 哈希表是一种根据关键码值直接访问记录的数据结构,具有查找方便、访问速度快等优点。

赛飞供应链管理云服务平台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安全性。平台具有以冷链为标准的质量安全保障管理,实现了温湿度全程监控、药品安全纳入了平台合规管控、实施了高可用性的云环境部署安全方案。二是具有可及性,实现了及时准确的信息可及,以及覆盖全国的分拨配送物流网络可及,完成了多仓协同运营覆盖,实现了全国多仓库、运输、配送协同。三是具有可视性。平台采用了多维管理要素、多仓覆盖、运输全程的供应链可视化管理,实现了订单全程可视、多仓库可视、运输可视、冷链可视和供应链资源可视。最后,供应链管理云服务平台极大程度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得承运商系统高效互联,降低了物流成本。

国药物流作为专门针对医药的物流,其标准的制定对整个医药物流行业有着极高的督促作用。医药作为一个可以拯救生命的商品,它的运输安全重要性远远高于其他商品,运输储存中的失误很有可能导致药效的丧失。所以国药物流通过各种先进的技术,建立赛飞save云服务平台,能更好的帮助药品公司,医院,药店监督物流的各个过程。也可以让顾客对医药品的安全放心。

集团调研报告 篇4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也由单一的一元化经济形式向兼并重组、多元多样化方向过渡,新兴集团性经济体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集团性企业形成的母子公司、兄弟企业,其对外经营的经济实力、生产效率、市场的占有率与扩张率等显著增强,其在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中的运作机制与对资金的调度能力,以及在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事项上的税收筹划也都优于单一独立性企业,并且集团性企业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更是在逐年增长。但也有部分集团公司采取了一些非法避税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环境与税收秩序,同时也发现与暴露了税务部门当前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税务部门对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

当前税务部门对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和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日常税收巡查工作的浅表性。目前基层分局责任区管理员对集团企业的日常巡查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一些案头静态资料,相关动态经营表面变化情况的口头性询问、了解,即使是实地检查、巡查,也是粗略性的了解与查看,对集团企业财务核算与企业实际经营运作之间实质性的差异与联系,了解甚少或无法了解,其收到的效果不是很大。

2、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的畏难性。调研中,发现目前责任区管理员对集团性企业征管工作的畏难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上畏难。集团性企业基本上都是分局、区局乃至区、市政府的重点税源企业和龙头性企业,管理员心理压力较大,工作上怕出错,不敢轻易采取一些强硬的征管手段和征管措施,怕遇到阻力,也怕得罪人;

(二)是业务上畏难。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集团性企业大多数所涉税种较宽,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更有营业税、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出口退税、个人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等税种,这对责任区管理员就提出了高要求、高标准。要求责任区管理员在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业务核算上要做到“全、广、精、深”,其难度系数高了许多;

(三)是实践上畏难。在基层税收征管实践中,尤其是对集团性企业进行解剖或调研时,责任区管理员往往是怕走进去出不来。有些集团企业跨省、市、区(县)甚至跨国经营,集团内有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境外公司等,涉及到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能属于不同的省、市、县以及区(县)内的不同管理分局和管理机构。故而有时对集团性企业开展的服务性调研或项目解剖工作深度不够,调查流于表面文章。

3、日常税收检查的单一性。责任区管理员对决策监控系统、票表比对系统产生与形成的相关集团企业异常信息的检查,如红字发票的检查、运费发票的协查、税负偏低情况的核查,往往就事论事,不深究、不去挖掘集团企业间深层次的原因,仅停留于查出一般性问题即可。

4、纳税评估工作的局限性。通常情况下,基层纳税评估人员仅对集团内某一企业当期(一般当季或所属月份)或当年(一般为当年1月至当年评估期)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时间较为紧凑,评估工作量又大,以前年度往往成了纳税评估的“免扰区”。同时,在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对纳税人涉嫌非法避税事项进行合理调整时,却又很难把握“合理”这个尺度,区域内同行业合理性参照指标欠缺,税务人员易产生较高的执法风险。因此集团关联企业业务的调查有时也满足于“浅尝即止”。

5、税务稽查工作的约束性。目前,基层分局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虽说不分经济性质,不分规模大小,只要具备并符合诚信纳税人条件都可参评,但必竟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名额有限。故基层分局对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主要还是以规模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集团性企业中的主要企业为主。根据国税发〔20xx〕92号文关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给予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的鼓励。如果集团中成员企业连续两、三次被评为a级诚信纳税人,那么该企业连续五、六年甚至更长时间都与日常性税务稽查“无缘”。

6、税企沟通方面存在偏颇性。在对集团企业的税企沟通方面,基层管理分局往往片面强调税源、税负的管理,而对纳税风险点的服务、在税法解读的系统性、全面性方面还做得不够或欠缺。对集团企业在会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会计科目会计核算的明细程度、产品生产经营的运作机制等方面相互沟通的力度、深度不够。

二、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筛选,我们对近10户集团性企业进行了为期几个月的调研工作,发现目前集团性企业在税收征管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存在不及时申报应税收入的情形。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集团性企业不及时申报应税收入的情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直接通过“ 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并长挂“发出商品”科目,直到客户来款后方才开票实现销售。而在责任区管理员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中,纳税人则将之解释为向分支机构、外地办事处发出的“样品”等事项来处理;二是生产工期12个月内的短线产品长挂“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混淆核算。一旦遇税务人员询问,则解释为对方单位的预付款项,从而达到将应税产品推迟开票、推迟申报的目的;三是根据销售部门的“传递单”开票申报。调研中发现集团企业的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往往各负其责,互不干预,应税产品的销售完全不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四是有些集团企业存在对外产品建设工程业务,如销售给房地产公司的门窗等产品,为上市公司或规模性企业生产的`成套设备等,“单设”工程处进行核算。工期短的,未依法及时确认收入,工程超过12个月未完工的,增值税方面,未依法在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收入,所得税方面,未在纳税年度按工程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分批或分次确认收入,直到工程竣工决算后,方才一次性确认应税收入或甚至在对方款项全部收到后方才确认收入。企业长期处于低税负、无税负状态或经营常年处于亏损状态。

2、集团内关联企业在关联业务定价上存在随意性。目前,集团性企业产品都采用集团统一的“品牌”对外销售,因此其成员企业往往通过先开票给集团公司,再由集团公司开票给客户最终实现销售的。而由于成员企业在产品合同的签订、销售的履行、款项的收付、销售人员工资的支付等方面无须支付费用,故成员企业往往按照扣除上述销售费用的一定比例(通常称为扣点)开票申报纳税,由于其费用列支不可分割,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可确认为合理性行为。但有些集团公司或成员企业往往存在着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三免二减半”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限额内“先征后退”税收优惠以及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专用设备投资应纳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等,故而其在开票扣除销售费用比例时或高比例扣除如18%-20%,或低比例扣除如2%-3%,企业何时优惠期结束或发生变化,何年重新定价,表面上看似乎企业定价原则长期不变,实则是规避了国家税收、转移了企业税负,最终达到了少缴税的目的,通过不合法的税收筹划,自我实现了集团企业利润的最优化目标。

3、关联企业通过相互占用资金转移费用。调研中发现集团性企业通常都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对外筹资、融资,融资款项各成员企业可共同享用,而利息费用的支出则有意向实现利润较多的企业或不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倾斜,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在经营资金的收取与支付上,则往往通过互转往来的方式由其它企业代付代收,从而规避了长、短期借款问题,并通过“往来链条”在成员企业间实现购销经营资金的循环。

4、利用特殊混合销售行为在应税税种间进行避税。调研、评估中,发现部分集团企业对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存在主体税种跨征管机构征收与管理的情形,如纳税人销售自产金属结构件、铝合金门窗、大型机器设备等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见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其增值税与营业税分别隶属于国税与地税部门征管时:一是通过“平价”或“低价”开票销售在集团企业或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间转移货物实现避税;二是通过加大安装费用等的不合理比例利用“税率差”进行非法避税。

5、集团企业间存在随意调节人工成本核算的情形。调研中发现,集团成员有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或免征、减征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其用工人数与工资支出在成员企业间的分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具有随意分配、调节成员企业利润之嫌。

6、存在非法提取永久性差异支出增加费用、减少利润的情形。特别是存在于集团企业长期处于日常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免扰区”状态下。如调研中发现部分集团成员企业提支了应据实进行扣除的基金、费用和巧立明目提取而无需支付的基金、费用,利用税务检查的“时间差”打“插边球”,缩减应纳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7、企业存货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尤其表现在对库存商品的核算上,有些集团企业其库存商品的收、发、存与其销售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联性关系时,如通过核实库存商品在各环节的流转数量能够测算、核算出其应税销售数量时,企业往往在账上有意不核算数量,仅按批次、金额进行粗放性、规避性的核算,从而给税务人员日常巡查、评估、检查等工作增加难度,设置障碍,请其绕道而行,使其无功而返。

三、对加强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1、加强责任区管理员日常巡查工作的深度。巡查工作开始前,要充分收集政府、工商、地税、外贸、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外部信息资料,加强信息的交换、更新、反馈,同时充分利用内部一户式管理系统和决策监控软件系统等征管信息平台,调阅集团企业的各类、各项静态数据资料,分析、排查异常数据信息资料,列出主要疑点和巡查的主要环节、主要方面,有目的地进入集团企业,运用趋势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同行业比较分析法等进行深层次的巡查、核查工作。

2、加强税收、会计业务的全面、深入的系统学习。集团性企业的税收征管不仅要求责任区管理员须掌握较全面的税收政策,具备较高的会计业务和会计核算知识,而且要求其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加强学习,只有水平过硬了,才有充分的发言权利和动手能力,才能走的进、出的来。

3、建议试行集团性企业集中管理制度。建议基层所辖集团性企业较多的分局,可以实行集团性企业选派一至二名税收、会计业务水平较高的管理员专人统一管理的办法,从而提升集团企业税收征管的质效,积累集团企业专业管理的经验,探索集团性企业重点、专业性管理的有效途径。

4、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适当的时候取消a级诚信纳税人两年免查(除专项、专案检查和金税协查外)的优惠鼓励政策。税务部门依率计征,纳税人依法纳税,应是征纳双方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的基础,税务部门不宜发“免检牌”给纳税人作“筹码”。对未来事项形成的不公平税收待遇,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正常、和谐的征税关系,一段时期税务稽查监控的职能,对具有免检资格的纳税人而言出现了“真空”。

5、开展经常性、深层次的检查与调研工作。建议由省、市、区(县)统一组织开展行业性集团企业、规模型集团企业、重点税源类集团企业、风险性集团企业等类型的服务性调研、日常性税务稽查工作。从而逐步增强对集团性企业的纳税服务、会计核算的规范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6、切实加强税企沟通。为集团公司全方位地解读税收政策法规,加强税收与会计在销售实现、费用列支方面差异性的辅导与解读工作,建立集团性企业每年1-2次系统性税法解读制度,进一步提升集团企业的纳税遵从度。

7、有效规范集团企业转让定价与转移税负行为。一是建议省、市局定期发布(半年或一年)或参照上年发布区域内行业产品转让定价的预警区间指标,以及符合条件征收营业税的特殊混合销售行为行业性应税建筑业劳务的预警区间指标。从而提供给基层一线征管人员在征管实践中参照适用;二是依照《征管法》、新《所得税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法、利润分割法等方法,对集团企业的关联业务,合理进行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调整。

8、严厉打击集团企业间有意虚列、多列或少列成本费用,转移利润、减少应税所得的行为,日常评估工作中,发现一次,打击一次,发现二次,移送稽查,严查重罚。

9、有效规范集团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特别是加强与规范纳税人产品成本的核算。对其有意不核算产品数量,规避税务机关监督的行为,要加大执法的力度,采取强硬的措施,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甚至于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净化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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