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消息,据央视《今日说法》报道,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年轻人业余时间常会去KTV消遣。
去年12月14日,小美和朋友来到一KTV包间唱歌,而在KTV消费期间,小美进行了直播。
次日,小美却发现手机前置摄像头拍出的照片出现了多个紫色斑点。
她自述去KTV唱歌的前一天,拍照并无此问题,便翻看相册,发现12月13日用该手机拍摄的照片清晰无斑,但12月15日的照片却斑点丛生。
随后,小美联想到KTV包间里的激光灯,便联系店长反映:你们包间的激光灯把我的手机摄像头烧坏了!
由于双方争执不清,小美就将KTV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KTV所属的某公司认为自己无责任,表示其激光灯有合格证,其在KTV入口、收银台处都贴了提示,且小美无法证明其手机是在某公司的KTV损坏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美提供的消费记录、损坏前后的照片对比、与店长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手机在KTV受损具有高度可能性。
至于提示义务,法院现场勘验发现:KTV大厅请勿将手机对准他人或光源拍摄提示语和好评换爆米花广告混在一起,字体偏小;包间屏幕相关滚动提示频次低;收银台相关警示语位置隐蔽,不足以引起消费者重视。
最终,法院综合双方过错判定:某公司作为经营者,明知激光灯可能损坏摄像头却未充分提示,承担70%的责任;小美在KTV长时间直播,未注意提示,自身承担30%的责任。
根据手机官网公示的维修价1198元,某公司需赔偿83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