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6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去年 9 月,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接到李女士报案。李女士称,她新装修房屋后打算购置一台电视机,在网购时被一家售有产品参数和官网一致、比官方便宜几百元、并声称有官方授权的网店吸引。多方对比后,李女士在该店花费 3600 元下单一台电视。

该电视使用仅一周就频繁出现卡顿、闪屏问题,李女士在联系品牌官方维修后才得知自己买到了假货。李女士意识到被骗后,整理好购买记录、付款凭证和故障视频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经民警核实,李女士购买的产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民警调查发现,这起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却涉及一个横跨陕西、广东两省的特大假冒品牌电视机犯罪团伙。该团伙采用“产销分离”的犯罪模式,凭借虚假资质,在多个平台开设 83 家网店,销售金额达 3500 余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卢某交代,2023 年 11 月开始,其与同乡张某、魏某合作,采用卢某负责销售、张某魏某负责生产的模式造假,通过多个网络购物平台售卖仿冒产品。目前,28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案件查处后,涉事网店也被关停。
从报道获悉,仿冒电子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配件来自小作坊,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路板易老化,存在短路、起火风险。另外,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