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须知


  ——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作家会员注册/投稿协议


  一、声明


  媒体是指传统媒体(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等)和网络媒体(网站,包括论坛)。


  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投稿是指向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投稿。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和作者约定:作者向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投稿,即视为作者同意本注册/投稿协议须知。


  发表是指在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和相关的电子刊物中将作品公之于众。如无特别情形,作品一经发表,不能撤销或删除。


  二、作者投稿


  1、投稿方式


  您在本站首先进行注册,然后使用注册成功的笔名和密码在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的个人投稿管理中心进行投稿。


  2、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不接受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投稿者必须是作者本人。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不接受他人代为投稿(或转贴)的作品,无论是否已注明原作者姓名及来源出处。


  4、建议:文字作品作者(每个笔名)每天投稿量不要超过五篇并遵守有关排版规则。除非体裁或栏目特点所需(例如诗歌或笑话),否则文字作品的篇幅不宜太短(例如只有一段文字)。希望进行小说连载的作者,连载小说的标题上要标明序号,每篇的字数以1500到5000字为宜。


  5.作者投稿成功,可立即登录“文章管理”查看投稿处理状况。作品会有“已审核”、“未审核”两种状态。若作者发现作品超过五个工作日仍处于“未审核”状态,即表明未被录用。


  三、审稿和发表


  1、一般情况下,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按收到投稿的时间先后顺序,对每一篇作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审阅,然后决定发表或退稿,同时向作者的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审阅将在收到作者投稿后48小时内完成。假如作者在投稿后72小时内未收到此类录用通知或退稿信,可能是投稿时正遇法定节假日或近期投稿量激增,审稿相应推迟。


  2、文字作品的发表要求是:文理通顺、言之有物。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保留审稿和退稿的一切权力。


  3、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保留不事先通知作者而将已发表稿件随时撤销和删除的权力。


  四、个人文集


  1、只有在本站注册,并添加文章后,您才具备系统为您自动生成个人专栏的条件,否则您不能管理对您文章的评论信息。


  2、当您的投稿有15篇被审核通过,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将为您生成个人专栏。


  3、当您的个人文集生成,您可以向留言中心提出制作文集图片的申请,并可提出您的相关要求。


  五、关于稿酬


  1、作者在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发表作品,及网站相关出版物结集出版,视为作者同意不必支付稿酬。网站相关出版物若有盈利,将按比例支付被选稿件作者的稿酬。


  2、从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选用作品的传统媒体应当依法向作品的作者支付稿酬。


  六、关于剽窃、抄袭


  1、剽窃、抄袭是指未经原作者同意,把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之后据为已有的行为。


  2、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负有移除剽窃、抄袭作品停止继续传播的义务。古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对他人在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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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榕树下编辑部

  2005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