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次考获得满分,可怕的是你这一次没考好,你还不认真复习,下次还考这样。
我觉得茱蒂是一个做事踏实的孩子。我现阶段就是想老收到的表扬!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5
读完了《长腿叔叔》。直到最后才明白原先长腿叔叔就是杰夫少爷呀!他真是个好人,帮忙茱蒂上学,而茱蒂给长腿叔叔写了好多的信,有的时候很高兴,有的时候不高兴,茱蒂还有很要好的朋友,而且还跟她们一起去旅游了呢。还有在洛克威洛农场里跟山普先生和山普太太一起劳动,她觉得很快乐。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要乐于帮忙别人,同样,别人也会帮忙你的.!要做个有爱心的人。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6
一个在孤儿院长到17岁的孤儿,一个穿着别人施舍的衣服一向担心被衣服的主人揭发的女孩,一个每一天除了学习,剩余时间得为孤儿院工作的大小孩,幸运地得到有钱理事的赞助,获得读女子大学的机会,附加条件就是每月给那位赞助理事写一封不得奢望回信的信。这位可怜、孤独、聪慧而又幸运的女孩,就是茱蒂。“长腿叔叔”是茱蒂对那位她只看见过模糊背影的理事的称呼。此书从第二章到最后八十二章,都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书信,主要是茱蒂学习状况、参加各种活动的介绍。这一封封信件,展现了一个善良、独立、心灵自由、懂得感恩的少女形象。
孤儿,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很多人并不清楚。或许《雾都孤儿》等书籍中我们以前感知过,或许有心的你去恩美福利院以前见过,或许电视、电影中也有过他们的缩影,但毕竟那只是一闪而过,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那一种十分遥远的生活。在《长腿叔叔》的导读中,艾柯提出,“一生做一次孤儿”。是啊,我们的一生被一种叫做“理所当然”的元素所包围着:我们理所当然地享受父母的爱,理所当然地索取爱人的心,我们理所当然地拥有着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享有的同时似乎还在遗憾于我们的丧失、不满于我们的所得。
有人劝解过我们:“如果每个人在他生命的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视视觉,哑默会教会他喜爱声音。”(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发烧了,才明白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之后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最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史铁生《病隙碎笔》)他们说得多么真诚,我们在对他们的真诚无比感动时,并不见得会改变自己的行为,常常依然故我。
有人提出“感恩”,这真是一个很有好处的概念。茱蒂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女孩,她惭愧于两门学科不合格,之后更加发奋学习;对于收到的圣诞礼物,在像每个正常的女孩一样欣喜的同时,有过拒绝;在收到第一笔稿酬时,她第一时间将一张千元支票用来偿还对理事的亏欠……种。种可见,茱蒂并不是一个理所当然的女孩。在几年前,银行推出学习贷款,在校学生能够申请贷款,用来完成学业,并签订合同,工作之后偿还。而今这种活动渐渐地销声匿迹了。据悉,银行迄今仍然为那些人没有及时偿还而犯愁。这是不是不同呢这就是不同。
“相信童话”,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评论家梅子涵如是说。美丽的童话与美丽的心灵有关,它微笑着在善良的茱蒂身上绽放。“善有善报”,我一向任性地坚信着这句土不拉机的话。
好的书,都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她能端庄我们的行为,净化我们的心灵。《长腿叔叔》就是这样一本书。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7
此书中的长腿叔叔不是一个普通的张腿的.人,他是孤儿院里的理事之一。在一次大会上有人提出乔若莎的问题,她已经17岁了不就应留在孤儿院,因为她的年龄超过了14岁。
因此这位长腿叔叔就提出供她上大学,希望她成为作家。本来说每个月写一封信给他,但是乔若莎却每过几天就写一封,她想把心里的话,学校发生的趣事统统都告诉他。在暑假她去了洛克威洛农场游玩和农场里的山普夫妇还有工人交了朋友还和少爷杰维一起钓鱼,过得很开心。
在这本书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就应把握机会,好好利用,也要乐于助人,在理解了别人的帮忙后要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帮忙过自己的人,回报社会。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8
这学期我们从5月16日到5月二十几我们把这本书读完了,主人公有茱蒂·艾伯特,长腿叔叔,以及她的同学。
茱蒂·艾伯特她是一个谦虚、心地善良、活泼开朗、坚强、细心……的小女孩儿,李皮太太给孩子取姓氏时,都是在电话本里找——您要是翻开第一页就能找到艾伯特;名字呢,她总是信手拈来,乔若莎就是他从一块墓碑上看到的。所以乔若莎特别讨厌自己的名字,乔若莎就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茱蒂!我想,叫茱蒂的女还应该长得甜甜蜜蜜,有一双蓝眼睛,一辈子无忧无虑。她去过了好多的地方,比如说洛克威洛农庄……她觉得唯一的亲人就是长腿叔叔,他能把一些支票给茱蒂用,如果茱蒂没买到东西的时候长腿叔叔会把钱给她……这真是个富有的叔叔。茱蒂是一个善良、狡猾、细心、坚强、勇敢、爱打扮、坚持到底的女孩子,在我见过的`女孩中茱蒂是最勇敢、最细心、最善良、最……
总之一句话,茱蒂见到长腿叔叔以后变得幸福起来了,每天坚持写一封信,语言也变得好多了呢!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我的缺点了——不够细心,我也找到自己的优点了善良、做事坚持到底。我要把我的某些缺点改成美的优点,那该多好啊!
读完这本书我想我每天也要坚持写一封信。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9
《长腿叔叔》这本书讲了一个小女孩名字叫乔若莎,她从小就很贫穷,她的父亲和母亲在她很小就已经去世了,乔若莎很小就住在孤儿里,在她14岁的时候就把孤儿院里的课程读完了。李皮太太决定让乔若莎上大学,然后乔若莎得到了长腿叔叔和李皮太太的资助学费上了大学。乔若莎到了大学非常高兴,她每周都非常认真的给长腿叔叔写信,但从来都不要求长腿叔叔给她回信,虽然很失望但是在大学她还认识了很多朋友。
乔若莎一直想见到长腿叔叔,终于有机会可以见到长腿叔叔了,她写了一份情书去见长腿叔叔,而且他们还互送了礼物,然后他们他们相爱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长腿叔叔——杰夫少爷。他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他帮助茱蒂上大学,帮助茱蒂身边的'贫困家庭。茱蒂是一个爱写作的女孩,她最后写的小说出版了,挣了一千美元。我喜欢这里面的人物,茱蒂虽然在约翰。格里尔孤儿院长大,但她成长为一个很有才华、懂事、乖巧的好女孩,她很出色,很优秀。我要向茱蒂学习,向长腿叔叔学习。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30
在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名字叫《长腿叔叔》。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它的封面很有趣:一个戴帽子的高个儿叔叔牵着一个小女孩的手。起初我以为这个叔叔是小女孩的爸爸。接着我又翻了翻里面的插图,它不像其它书的插图是鲜艳的,画法专业的。它的插图就像是一个普通女孩画的。我请求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妈妈答应了。
回到家,我把这本书细细读了一遍,大体讲的是:有一个小女孩,名字叫杰露莎.阿伯特,她从小就是个孤儿,整天待在约翰.格里尔孤儿院里,那里简直就是地狱。她的功课不错,想象力、幽默感非常丰富。尤其是写作能力特别强。她时刻向往外面的世界,换了谁也受不了那里的生活,特别是你得做所有事情的那天:每月第一个星期三,因为理事们就要来到孤儿院里检查了。但就在一个噩梦般的星期三,一位最有钱的理事做了一个重大决定,送杰露莎读大学!而且每月会给他35美元零花钱!但条件是每月给她写一封信,信里要写她的各方面状况。而且他希望杰露莎能当作家。杰露莎欣喜若狂。到了大学,她发现很多人都知道的东西她都不知道,但他还是交到了朋友。杰露莎给那位理事一个月写了很多封信,但他不知道理事的名字,只能根据特征叫他长腿叔叔,在假期时会邀请她到洛克威普农庄玩。她在信里经常提到一个同学的哥哥,他来自一个很高贵的家族,名字叫杰维斯.彭得顿,但是他很友好。随着年龄的增长,杰露莎渐渐融入了大家,但不时会跟长腿叔叔闹矛盾。杰维斯先生向杰露莎求婚了,但杰露莎怕他嫁给她后会后悔,于是拒绝了。最后杰露莎娶了杰维斯了吗?杰露莎见到长腿叔叔了吗?故事具体是怎样的呢?请你自己来读读吧!
这本书和其他的书不一样,除了开头是简单的.叙述,其他章节都是由一封封信组成的。让读者觉得自己就成了长腿叔叔,有什么比读到那样的文字更令人开心的呢?虽然这本书没有精美的图画,但是信件里那生动的文字却让我身临其境。小杰露莎一天一天地长大,偶尔也会干点小小的坏事、冲长腿叔叔发些脾气、也许还会自作主张、自己偷跑出去玩等等。但她的本性是善良的,她只是不喜欢别人命令他。她有自己的信仰,但她信仰的神都被别人当做傻瓜。最后她也成功的成为了《月刊》的编辑,成了长腿叔叔的骄傲。
我觉得这本书特别有意思,它可以让我们随着小杰露莎的脚步,一起走过她人生的高潮和低谷。它还可以让像我们这样的小学生复习一下写信的方式方法呢,我喜欢这本《长腿叔叔》。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31
上一星期六,我读了美国作家珍·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他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它主要讲述了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丽莎的故事。朱丽莎她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由孤儿院的一位理事赞助上了大学。条件是每月给他写封信汇报自己的学业,但收信人并不会给她回信。所以,在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里,朱丽莎一直坚持写信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由于朱丽莎只见过这位理事模糊的身影—个子很高、腿很长,于是,她在信中称他为“长腿叔叔”。她一直努力学习,争取学校的奖学金,并立志成为一名作家。同事,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学生做家教。不久,一位男性朋友向她求婚。没想到,这位男性是她信中的“长腿叔叔”,而她一直不知道,“长腿叔叔”是她最喜欢的人—“查比小少爷”……
这本书告诉我们:创造奇迹并不困难,只要积极向上的生活,自己就是生活中的强者,就是生活中最大的奇迹。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32
我们先说说长腿叔叔这个人,你们一听到“长腿叔叔”肯定第一想到的是很长的腿吧!他其实是只有一条腿的不是很长,是他的`背影很长。他天天住在古堡里,走路很不方便也天天拿着木拐杖,这座古堡很大像迷宫一样,有5,6扇门,很黑暗又很可怕,黑夜里有几十只白鸽子,在古堡的楼顶上飞来飞去。好像在寻找什么?每次他回来时都要走到房顶上,坐在那里看看书,看看月光和星星。
我每天晚上,都在古堡外边等着他回来!长腿叔叔从小都很穷,天天都要到外面割草来喂马,想想我过的这么幸福啊!有我爸爸妈妈对我这么好,长腿叔叔真是可怜啊!每次看到长腿叔叔回来时,我都要掉下眼泪来,不知怎么回事,长腿叔叔好像当我不存在一样,都没有看见我,所以我打算不天天呆在古堡边的花园了,天天给长腿叔叔写信!
我天天在自家的花园里写信,我穿着睡衣还戴着帽子写来写去的。
珍爱生命,珍爱生活。我们人类不能想不通,而去自杀。生命只有一次,人类不像神仙一样死了又活。活了又死,生活是很美好的。